
公告日期:2025-06-0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精达”或“发行人”或“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精达成 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51 号)同意注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 商)”、“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宁波精达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 股东会决议,对宁波精达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股股东成形控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 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公司签订了《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及《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2024 年 4 月 30 日。经公司与认购方协商确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7.69 元/股的 80%
(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确定为 6.16 元/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
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假设以上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宁波精达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
司总股本 437,897,0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9 元(含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5.87 元/股。
宁波精达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实施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分配实施
前总股本 437,871,8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4 年年 度权益分派,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
行价格进行除息,发行价格由 5.87 元/股调整为 5.58 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5.58 元/股。
(四)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金额预计不超过 18,000.00 万元,认购方认购的股份发行数量=募集
配套资金总金额/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 5.58 元/股测算,发行数量不超过 32,258,064 股。
根据前述认购金额及发行价格计算,成形控股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 A 股
股票的认购数量为 32,258,064 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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