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6-00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详细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刊载《2025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本年度拟以实施 2025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5,405,954.22 元(含税)。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是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又能使全
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宁波精达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六)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本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详细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刊载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七)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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