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6-014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微研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4月2日,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微研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股权转让方签订《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按照本公司购买资产方案: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股权转让方支付18,000万元的交易对价,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股权转让方支付18,000万元的交易对价,合计支付对价36,000万元购买股权转让方持有的无锡微研有限公司(曾用名: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上述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经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51号)。
2025年4月30日,无锡微研有限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资产过户事宜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核发的《营业执照》,高昇投资有限公司、蔡磊明、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艳、谢欣沅、胡冠宇已将所持的无锡微研有限公司100.00%股权已交割至本公司。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股权转让方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方为全体股权转让方,即高昇投资有限公司、蔡磊明、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艳、
谢欣沅、胡冠宇及蔡星海。
股权转让方向本公司作出的业绩承诺期为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业绩承诺方向本公司承诺,无锡微研有限公司在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3,610.00万元、3,830.00万元及3,970.00万元。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4月 2日出具的《关
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涉及的被收购公司2025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科信审报字[2026]第139号 ),无锡微研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绩承诺
标的公司 年度 业绩实现数 差异额 完成率
数
无锡微研 2025 3,830 3,929.24 99.24 102.59%
经审计的无锡微研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84.21 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929.24万元,高于2025年度承诺的净利润 3,830万元。无锡微研完成 2025 年度业绩承诺,转让方无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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