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广发证券”)作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裕工业”、“上市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正裕工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浙江正
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9号)的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685,96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2.61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49,999,993.43 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
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等发行费用 5,065,682.04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4,934,311.39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7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正裕智造园(二期) 43,093.00 36,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52,093.00 45,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 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 3,320.68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3,320.68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本次置换金额
号 额 额
1 正裕智造园(二期) 36,000.00 3,320.68 3,320.68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45,000.00 3,320.68 3,320.68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06.57万元(不 含增值税),其中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26.13 万元(不含增值 税),本次拟置换人民币 26.1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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