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广发证券”)作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裕工业”、“上市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正裕工业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浙江正
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9
号)的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685,963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2.61 元,共募集资金人
民币 449,999,993.43 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
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等发行费用 5,065,682.04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44,934,311.39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7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正裕智造园(二期) 43,093.00 36,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52,093.00 45,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关于“正裕智造园(二期)”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一)新增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正裕智造园(二期)项目拟新增玉环市经济开发区正裕 1 号-20 号作为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地点新增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新增前 新增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正裕智造园 玉环市漩门三期北
(二期) 正裕工业 玉环市漩门三期北 正裕工业 部、玉环市经济开
部 发区正裕 1 号-20
号
注: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玉环市经济开发区正裕 1 号-20 号为公司正裕智造园(一期)所在地,均属于公司正裕智造园项目。
(二)新增实施地点的原因
鉴于“正裕智造园(二期)”原实施地点玉环市漩门三期北部的厂房基建尚未完成,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正裕智造园(二期)”的实施进展、公司目前实际生产经营、未来战略布局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后,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整体运营及管理效率,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的情况下,尽早实现募投项目对公司全体股东的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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