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唐建荣先生、独立董事张礼强先生、董事姚莉女士,其中唐建荣先生为主任委员。
因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姚莉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徐荣飞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独立董事唐建荣先生为会计领域的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张礼强先生为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以现场方式出席,具体情
况如下: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厂房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宏盛北美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长期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l、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人员持续关注公司年报的审计工作,并与公司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结果,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审计部按照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后续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落实。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各项支出合理,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真实、准确,有关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内控制度》及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各业务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制度体系,提升了风险管控水平,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内控实际情况。
5、 关联交易管控
公司加强关联交易的管理,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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