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会议须知 01
二、会议议程 03
三、会议议案 04
议案0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04
议案0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09
议案03: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3
议案0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3
议案05: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5
议案06: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8
2024年度独立董事姜晏述职报告 29
2024年度独立董事佘砚述职报告 33
2024年度独立董事黄沛述职报告 36
2024年度独立董事廖文锋述职报告 40
议案07: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 43
议案08: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1
议案09:关于泰国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52
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31
议案11: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35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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