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 2025 年 9 月延期至 2027 年 9 月。除前述变更
外,其他事项无变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559,7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7,332,05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4,800,000.0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31,777,663.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54,383.47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9月1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8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结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于 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 68,188.40 38,000.00
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来宾众鑫一期) 40,462.15 14,075.4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175.89 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0.00
合计 153,826.44 57,075.44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秉承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策略,经审慎研究,公 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进行调整,时间延期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时间 拟延期时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 年 9 月份 2027 年 9 月份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2024 年 10 月,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原产中国和越南的本行业产品启动“双
反”调查;2025 年上半年,全球贸易形势复杂,全球经济环境、国际形势复杂
且多变,美国面对全球不断加征关税政策,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