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2:19:38 股吧网页版
德力佳: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公证天业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公证天业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公证天业成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
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与本公司同为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5 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蔡卫华

蔡卫华,2007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 年 9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万德斯(688178)、商
络电子(300975)、鹏鹞环保(300664)、奥联电子(30058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菊莉

王菊莉,2019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6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 年 9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鹏鹞环保(300664)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微

王微,2004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0 年 2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5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华光环能(600475)、腾龙股份(603158)、华宏科技(00264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
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2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纪律处分 3 次,15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2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本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本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疑难技术问题及时向其专业技术部咨询,高效沟通并妥善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审计工作顺利推进。

(二)意见分歧解决

公证天业建立了明确、规范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按规定程序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在分歧完全解决前不得出具审计报告。2025 年度审计期间,公证天业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均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