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勤勉尽责原则,切实履行审计监督与专业咨询职责,有效发挥委员会专业职能。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分别为谭光荣先生、胡丽萍女士、范永明先生,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谭光荣先生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合法有效,专业配置契合监管要求与公司实际需求,人员结构稳定、专业胜任能力良好,整体设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8 次,委员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范运作,会议议题明确、程序合法,委员均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监督与咨询职能。具体会议内容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1、《关于 2024 年度主要经营情况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关
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2025 年 2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3、《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 月 23 日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同意报出公司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 2025 年 5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
月 19 日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议案》
1、《关于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2025 年 8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3 月 9 日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的议案》
4、《关于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
的<内部审计制度(草案)>的议案》
6、《关于 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
议案》
1、《关于同意报出公司近三年一期(2022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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