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德力佳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心福 联系电话:025-83387965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明明 联系电话:025-83387721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佳”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德力佳进行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期为 2025 年 11 月 7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5 年度持续督导
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已根据公司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日常沟通和定期回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针对持续督导事项进行了尽职调
查和现场检查
4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公司在本持续督导年度未发生按有关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违规事项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在本持续督导
5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年度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本持续督导年度,公司及其董事、高
6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诺等事项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治理各项制度
则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内控制度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披露制度,建立起完善的信息披露制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度体系,并已按规定审阅信息披露文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大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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