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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4 18:44:41 股吧网页版
南华期货: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H股股份方案的自愿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5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6-029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 H 股股份方案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H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制定回购总金额不超过港币
1.3 亿元的 H 股回购方案,该方案待股东会审议批准《关于回购 H 股股份的一般
性授权的议案》后方可生效。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H 股回购方案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行业和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维护公司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并增强投资者信心,本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 H 股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拟回购本公司 H 股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根据购回时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内,予以注销或持作库存股。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拟用于 H 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 H 股回购方案使用的资金总额将不超过 1.3 亿港元。本公司将根据《公
司章程》、中国适用法律及/或其他适用法律法规,以可合法动用的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支付回购价款。

三、回购价格

本公司实施回购时,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回购价格,且回购价格较实际回购日前五个交易日 H 股平均收市价的溢价不超过 5%。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于联交所回购 H 股股份均须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0.06 条、第
19A.24 条及第 19A.25 条等项下有关回购价格及方式的限制。

四、拟回购的 H 股数量

拟回购的 H 股数量将不超过股东会批准《关于回购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
议案》之日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不包括 H 股库存股,如适用)的 10%。

五、H 股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3)一般性授权结束日。

六、对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办理 H 股回购方案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确保 H 股回购方案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本公司管理层办理与股份回购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 H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 H 股回购期间内择机回购 H 股,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
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 H 股回购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 H 股的法规及政策进行调整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对本次 H 股回购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 H 股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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