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李晶)
本人李晶,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至今。任职以来,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晶,女,198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注册会计
师、税务师,获得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顾问;2025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无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利害关系,履职期间能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受任何第三方干预,坚守独立董事独立性原则。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7-12 月)
(一)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任职期间(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董事
会会议 4 次,本人均按时出席,全程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参与会议审
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参与投票,无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故未涉及股东会出席相关事宜。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期间共出席审计委员会会
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会议出席率均为 100%,无缺席、委
托他人出席情况;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若有相关独立董事研究协商的事项,均通过合规沟通方式达成共识。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指引规定,依法、审慎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合规经营、信息披露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核心事项,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慎判断,助力公司规范治理、合规经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高度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监察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工作,通过日常沟通等多种方式,就公司财务状况、业务运行情况及相关审计工作中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重点围绕公司财务规范、内控执行、审计相关重点工作等内容沟通重大事项,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及发现的相关问题。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沟通,确保及时掌握公司财务、业务运行的真实情况,推动相关机构高效完成审计及内部核查工作,保障公司财务、业务运行规范有序。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注重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任职期间,持续关注上证 e 互动及其他平台公司股东的提问和评价,倾听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及时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治理规范、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意见,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搭建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良好沟通桥梁。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履职需要,合理安排时间前往公司现场开展工作,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现场工作期间,重点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现状、业务运行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相关内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核查公司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收集履职所需相关信息,助力公司优化经营管理、规范运作。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自 7 月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并全力配合本人履职工作。履职期间,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本人提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资料,以及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各类履职所需信息,主动对接沟通履职相关事宜。同时,协调各部门负责人与本人沟通答疑,保障本人顺利行使监督权、咨询权,为本人独立、公正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结合 2025 年 7 月至 12 月的履职实践,本人立足独立董事职责,
依托自身专业能力,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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