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陈蓉)
本人陈蓉,作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截至 7 月任职结束)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蓉,女,197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注
册会计师。现任厦门大学教师;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于 2025 年 7 月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卸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始终秉持独立判断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截至 2025 年 7 月)
(一)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
出席所有会议,出席率 100%。会议审议内容涵盖定期报告、2024 年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制度的修订、公司H 股发行并上市相关议案,本人认真审阅每一份会议资料,结合自身
专业能力,对各项议案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慎分析,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发表独立意见,对各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缺席、迟到、早退及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全程参与相关会议及决策过程,本人共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 1 次,出席率 100%,主要讨论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薪酬等相关议案。本人对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履行委员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针对公司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主动向公司管理层、相关业务部门及中介机构问询,核实核心信息,开展专项核查,确保相关工作合规可控。截至 7月卸任,未出现需本人单独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所有需独立董事参与的协商、研究事项,均通过合规渠道沟通达成共识,依法完成履职。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审计监督工作,建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监察部)及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在 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汇报,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始终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作为履职重点,主动关注上证 e 互
动等平台的沟通渠道,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畅通沟通渠道,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任期内,本人结合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配合本人独立履职,及时、全面地向本人通报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相关信息,主动征求本人专业意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效完成会议组织、议案资料编制与传递工作,提前送达全部会议及核查资料,为本人履职提供便捷支持;董事会秘书及时响应本人问询,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中介机构提供专项解答,全程无任何限制、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为本人独立、公正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及披露资料,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要求;关联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无任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管理规范,未出现违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亦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严格符合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