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执行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时间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解释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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