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公司代码:603095 公司简称:越剑智能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孙剑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代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敏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5,381,713.0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2,357,107.65元。
本年度公司已实施了中期分红,派发现金红利77,142,66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0.35%。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长期发展规划,除上述中期分红外,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包括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外,所有本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或即将发生的业务活动、事件或发展动态的陈述(包括但不限于预测、目标、估计及经营计划)都属于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受诸多因素影响,未来实际结果与报告中前瞻性陈述或有较大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次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5
第五节 重要事项......3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7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53
第八节 财务报告......54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会计报表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以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所有公司
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越剑智能
越剑控股 指 浙江越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越剑机电 指 浙江越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德宁悦涧 指 嘉兴德宁悦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毅聚新材 指 绍兴毅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德宁旭景 指 嘉兴德宁旭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诗竹 指 嘉兴诗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宁冠越 指 嘉兴德宁冠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孙剑华家族 指 孙剑华、马红光、孙文娟、孙建萍、王伟良、韩明海及王君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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