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立信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建于1927年,1986年复办
注册地:上海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资质: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51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以及行政处罚,不影响立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就公司2025年的年度审计,立信结合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依据审计方案有序开展工作,确保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完成计划,满足了公司的披露需求。
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对立信的审核
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立信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确保进场审计队伍的专业性。
(二)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审计委员现场检查立信会计师预审团队进场后的工作情况,了解预审工作的主要内容,并与签字会计师就年审的进度安排、重点关注事项、函证计划等事宜进行沟通与讨论。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10日与立信主要审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就2025年度的预审情况、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的审计规划、时间安排、内核流程、配合公司信披时间等各项具体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建议,有助于完善立信的年审计划。整个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签字会计师、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了解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2026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听取立信就年度审计结果的汇报,认为审计结果符合准确性与完整性的相关要求。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审查、监督的作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确认其具备相关从业资格,满足独立性和专业性要求,公司与其签署的聘任协议中规定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规范、合理。
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委会与审计团队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我们认为:立信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