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1 20:05:42 股吧网页版
川仪股份:川仪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董事 11 名(其中 4 名董事现场
参会,7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赐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正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王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李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胡浩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艳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投资实施自主可控智能仪器仪表科技创新基地项目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仪器仪表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战略要求,突破高性能材料及精密部件的技术瓶颈与产能制约,保障智能仪器仪表整机的性能、可靠性与供应链安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投资实施自主可控智能仪器仪表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 34,738 万元。

本项目拟在川仪股份金属功能材料分公司、川仪股份晶体科技分公司两家分公司原有设备基础上,新增设备投入并进行技术改造,建设金属复合材料、宝石元器件等多条生产线。项目建设周期 30 个月,计划 2026 年启动、2028年正式投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吴正国先生简历

吴正国,男,1967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吴
正国先生于 1989 年参加工作,现任中国机械工业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重庆横河川仪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曾任重庆川仪控制系统事业部总工程师兼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重庆川仪十八厂党总支书记、厂长,重庆川仪总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川仪控制仪表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重庆川仪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重庆四联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监事等职。
吴正国先生除在中国机械工业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截至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