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21:55:23 股吧网页版
川仪股份:川仪股份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具有 A 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资质以及 H 股审计资格,是第一批取得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数量 25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 383 家,审计收费
4.71 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以及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2025 年 12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15 日、2026 年 4 月 3 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充分了解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重大事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等内容,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3 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定期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