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6 年 4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董事 11 名,全体董事均现场参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赐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定期
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年初结存的可供分配利润 2,212,091,994.41 元。根据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母公
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636,482,589.94 元,实施 2025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
153,951,952.8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2,694,622,631.55
元。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 256,705,875.00
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00%。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1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13,173,1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7,766,366.96 元(含税),加上中期已分配现金红利 153,951,952.80 元,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261,718,319.76 元,占本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636,482,589.94 元)的 41.1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288,634.63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263,006,954.39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2,546,680.53 元)的 40.93%。
3.经以上分配后,结余未分配利润 2,586,856,264.59 元结转到以后年度。
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定期
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下列中期分红授权内容及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0%。
3.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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