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22:14:25 股吧网页版
川仪股份:川仪股份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初结存的
可供分配利润为 2,212,091,994.41 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636,482,589.94 元,实施 2025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 153,951,952.8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2,694,622,631.55 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1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 513,173,17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7,766,366.9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 2025 年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153,951,952.80 元)总额 261,718,319.76 元,占本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636,482,589.94 元)的 41.1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1,288,634.63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263,006,954.39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 ( 642,546,680.53 元 ) 的 40.93% 。 本 次 分 配 后 , 结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2,586,856,264.59 元结转到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现金分红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61,718,319.76 295,140,433.10 296,173,12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1,288,634.63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642,546,680.53 778,051,518.24 743,829,755.13
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2,741,845,124.53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853,031,877.86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1,288,634.63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721,475,984.63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854,320,512.49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 否

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18.41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