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初结存的
可供分配利润为 2,212,091,994.41 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636,482,589.94 元,实施 2025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 153,951,952.8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2,694,622,631.55 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1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 513,173,17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7,766,366.9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 2025 年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153,951,952.80 元)总额 261,718,319.76 元,占本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636,482,589.94 元)的 41.1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1,288,634.63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263,006,954.39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 ( 642,546,680.53 元 ) 的 40.93% 。 本 次 分 配 后 , 结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2,586,856,264.59 元结转到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现金分红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61,718,319.76 295,140,433.10 296,173,12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1,288,634.63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642,546,680.53 778,051,518.24 743,829,755.13
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2,741,845,124.53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853,031,877.86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1,288,634.63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721,475,984.63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854,320,512.49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 否
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18.41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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