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公司的内部控制等方面切实发挥专业职能,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孙杰先生、潘丁睿先生和马新智先生担任。孙杰先生和马新智先生均为独立董事,其中孙杰先生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2024 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会议,审议了《新疆
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整合审计工作进度安排》,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对 2023 年审计总结的确认》,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新
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新
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新
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新
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和《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慎履行职能,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职期间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在对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勤勉、审慎、尽责地出具各项报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的总体策略、审计范围、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人员安排以及审计方法、重点关注事项等内容,进行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不断督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完成年度审计,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积极督促公司按计划进行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密切沟通,指导和支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详细审阅,未发现重大问题或违规行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内部审计部门充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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