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
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
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6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认真、全面审查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文件,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 2024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分别支付 80 万元和 30 万元的审计费用,并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开展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多次沟通,确保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得到了充分履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在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现场审计工作,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为其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提供了依据。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严格核查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格、业务水平、诚信度、独立性以及过往的审计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该所针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并就审计的总体方针提出了建议和要求,确保审
计目标与公司要求相符合,并就时间安排进行了协商。
(三)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计划阶段详细审阅了相关审计资料,就审计范围、审计策略、重要会计问题及审计领域、时间及人员安排等与审计人员进行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四)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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