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20:47:08 股吧网页版
汇嘉时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公司的内部控制等方面切实发挥专业职能,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任委员由孙杰先生、潘丁睿先生和马新智先生担任。孙杰先生和马新智先生均为独立董事,其中孙杰先生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孙杰先生、马新智先生和周晓东先生担任。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的孙杰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2025 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会议,审议了《新
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 2024 年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工作计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整合审计工作进度安排》,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对 2024 年审计总结的确认》,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新
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新
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新
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和《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勤勉、审慎、尽责地出具各项报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双方对审计的总体策略、审计范围、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人员安排以及审计方法、重点关注事项等内容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持续跟踪审计进展,督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完成年度审计,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监督内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