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度报告(周晓丽)
本人作为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相关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自 2024 年 8 月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就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属于法律专业人士,在担任百合股份独立董事期间,任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不超过 3 家。
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会委员。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威海市医药总公司职员、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合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8 年 7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等情况
在我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3 次,亲自出席次数 3 次;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 次,亲自出席次数 2 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参
加提名委员会 1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我 2024 年任职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本人亲自参
加会议,对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密切监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薪酬方案项目顺利实施。
在我 2024 年任职期间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参
加会议,对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优化董事会结构并增强独立董事监督职能,防控治理风险。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平时比较注意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会及时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发展动态。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各类职责。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本人会在各会议召开前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的资料、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在此基础上,结合最新的上市公司治理、运行动态,为参加会议做必要的准备;在会议上,积极参加对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以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我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认真审核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并发表必要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联交易情况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我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在我 2024 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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