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4 19:58:41 股吧网页版
百合股份: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学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学伟)

本人作为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相关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属于会计专业人士,任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不超过 3 家。

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会委员。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教师、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4 年 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等情况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1 次,亲自出席次数 1 次;参
加审计委员会 1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因此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我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了解经营情况,并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期间,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审计报告及时高质量完成,并深度参与两次公司业绩说明会并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二)公司配合情况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了良好的沟通,确保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充分把握公司经营动态。公司各重大事项均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提前充分准备相关会议议案材料并及时向我提供。对于我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公司均及时作出反馈,保证了我的知情权,有效帮助我做出客观独立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我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认真审核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我对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我在履职期间始终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作为核心职责,特别是在参与公司组织的两次业绩说明会(2024 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中,通过专业履职、透明沟通及风险提示,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4、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 年,我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