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度,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 1-8 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元锁先生、李秉
胜先生及董事姚建伟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元锁先生担任;
2024 年 9-12 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学伟先生、李秉胜
先生及董事姚建伟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学伟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11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5、审议《关于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6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应收账款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8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4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
审查,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
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严格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制度体系建设,指导公司风险管理,听取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的汇报,确保公司内控体系正常、有效发挥作用。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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