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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8:41:41 股吧网页版
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桓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要求,作为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桓,男,经济学学士,国务院参事,北京市政协第十一届、十二届和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财政预算民主监督小组组长,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82年开始任教,先后担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教师、系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教授、系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副院长。2004年至2005年,挂职历任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副局长、北京市地税局局长助理等职务。主要研究领域为财政税收理论与实务、企业财务管理、金融与证券市场。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曾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时间自2021年5月起)。本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2025年1-9月,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9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后,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7 7 0 0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会议类别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表决情况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1 0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除回避表决外,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
反对票及弃权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通讯参会等方式,全程亲自
参加了公司当期召开的所有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担任委员的战
略委员会以及担任主任委员的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
为出席,亦无任何缺席情形。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因未出现需其审议的相关事项,故未召开会议。
公司各类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对
于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经审慎研判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等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审慎履职理念,认真仔细审阅公司报送的各类
文件,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运营态势,密切跟踪行业重大事件及相关政策调整对公
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潜在影响。通过现场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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