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担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叶志祥,男,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1999年4月,任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1999年4月至2009年12月,历任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部门高级经理、董事、总经理助理;2009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3月至2018年8月,历任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8年7月至2023年2月,历任万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4年1月,任万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任杭州中畅轨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宁波隆诚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2025年1-9月,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5年9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后,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7 7 0 0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会议类别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表决情况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0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除回避表决外,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
反对票及弃权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坚守独立董事勤勉履职准则,结合自身财务与企业经营管
理经验,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应出席的全部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本人担任主任委员的审计委员会以及担任副主任委员的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切实保障履职的完整
性与独立性。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
从业经验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专业财务建议与管理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
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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