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8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银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 30 号恒银金融科技园 A
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江斐然先生,独立董事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黄跃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参与司法拍卖竞买资产的议案》
为防范原“国民信托慧金 8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贷款债权对应的部分抵押物被其他方低价司法处置,避免公司资产及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公司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筑空间”)作为申请执行人,参与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持,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进行的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交易标的为被执行人天津金易晟辉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津市红桥区纪念馆路与咸阳北路交口西北侧瑞玺大厦 1-1-101 等共计 112 套不动产。
智筑空间仅按要求交纳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买保证金,因本次拍卖无其他竞买人参与竞价,智筑空间亦未出价,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流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本次拟参与司法拍卖竞买资产,系为防范相关信托计划项下对应抵押物被第三方低价处置,维护公司及子公司合法债权权益、保全对应资产,具备合理必要性与商业合理性。本次竞买标的权属清晰、交易背景真实,竞买决策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及资产保全战略安排;事项决策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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