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 30 号恒银金融科技园 A 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董事江斐然先生,独立董事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黄跃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2025 年 8 月
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