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银科技”)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法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近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变更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丁慧春女士为签字项目合伙人、蒋西军先生为质量复核合伙人、王宏疆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信永中和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唐嵩先生替换丁慧春女士为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姗姗女士替换王宏疆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蒋西军先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职务无变化,继续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项目合伙人为唐嵩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姗姗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为蒋西军先生。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唐嵩先生,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姗姗女士,202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和复核过上市公司。
唐嵩先生、李姗姗女士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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