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银科技”)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发展、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体系建设、薪酬考核机制等进行独立判断,将合规治理、董事高管薪酬与考核管理作为核心履职重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黄跃军,男,1974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1998 年 10 月至 2006 年 9 月,历任山西大同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主任、
董事会秘书;2008 年 8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天津冶金集团中兴盛达钢业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 年 11 月至 2019 年 7 月,历任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 月,
任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0 月至 2022 年 5 月,
任博通(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 年 5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北京东方
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2023 年 2 月至 9 月,任广东泉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博通(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4 年 6 月至今,任恒银科技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已按要求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自身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任职,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能够以独立、公正的立场对公司合规治理、制度建设、董事高管薪酬与考核等重大事项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责。
2025 年度,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各项决策工作,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制度梳理进展、薪酬考核、重大事项推进、合规治理与制度体系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 4 次、董事会会议 8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所有
会议,无缺席、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相关背景资料及说明文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议案涉及的核心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着重审阅与公司合规治理、制度修订、章程完善、董事高管薪酬考核相关的会议议案、背景资料及说明文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制度梳理的范围、修订依据、合规性审核、薪酬机制等核心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事项细节;会上,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审慎审议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情形,依法合规行使表决权,确保董事会决策符合监管要求,推动公司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会 出席股东会的次 以通讯方式参会
董事会次数 并表决次数 数 并表决次数
8 8 8 4 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持续将合规治理要求融入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工作。2025 年度本人召集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出席战略委员会 1 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况。本人结合各专门委员会定位,从制度合规性、流程规范性、治理有效性角度进行专项研究,同时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身份,牵头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发放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独立审议,对制度梳理过程中涉及的薪酬管理制度修订、考核机制优化等内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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