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免收利息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0 号),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8,433.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2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0,008.7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900.78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09,107.9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
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2,535.93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572.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76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910万
1 根汽车空调管路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 35,973.16 32,162.88
目
2 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490万 11,685.02 10,281.28
根燃油分配管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
3 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 8,265.98 7,852.43
设项目
4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5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 15,000.00 15,000.00
合计 83,924.16 78,296.59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鉴于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利特)是募投项目“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 1910 万根汽车空调管路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 490 万根燃油分配管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三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中的 1.5 亿元对浙江海利特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浙江海利特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 亿元增加至 2.5 亿元。增资后三个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 35,296.59 万元及其孳息拟以专项借款的形式提供给浙江海利特专用于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期限至相应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具体借款金额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决定,具体授权管理层实施。
三、本次免息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免收浙江海利特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专项借款利息。
四、本次免息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免收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借款利息,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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