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鉴证报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6)第 07033 号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医疗”)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报告
号为众会字(2026)第 0113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润达医疗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我们认为,该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二、管理层的责任
润达医疗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润达医疗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进行审核,并就润达医疗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有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五、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润达医疗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润达医疗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六、报告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审核报告的使用者关注,本报告仅供润达医疗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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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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