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众华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众华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截至 2025 年末,众华合伙人数量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超过 189 人)。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3 家,行业包括:制造业、
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2025 年 9 月 12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众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众华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
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众华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表达了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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