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王晶晶女士、独立董事何嘉先生、独立董事 CHAN HWANG TONG 先生、董事姚沈杰先生和董事陈默先生,其中王晶晶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完成换届,现任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晶晶女士、独立董事金盈女士、独立董事 CHANHWANG TONG 先生、董事姚沈杰先生和董事陈默先生,其中王晶晶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会议记录进行了签字确认。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及审议的主要事项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审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1 计委员会2024 年 2025 年 4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年度会议 月 23 日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4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计委员会2025 年 月 24 日 公司 2025 年一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一次临时会议
3 第五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8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计委员会2025 年 月 25 日 案
第二次临时会议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1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 计委员会2025 年 月 28 日 2025 年三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三次临时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的资质,对众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其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续聘众华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在审计工作开始前,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定了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重点关注领域;在审计过程中,就审计报告的编制、关键审计事项的确定进行了充分讨论,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确保了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期内,众华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业务,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出具书面意见,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执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新《公司法》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
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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