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3 17:43:48 股吧网页版
神驰机电: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4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11 月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4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3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参会人员:
(一)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股东(股东代表)到会情况。
(三)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重新论证、延期的议案》
2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六) 参会股东发言提问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驰机电” 、或“公司” )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
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
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
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登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
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本次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及股东代表如有问题需要质询,不应打断会议
流程,而应在签到时向公司工作人员登记并提交问题,由公司统一安排答复。所
有问题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可能泄露公司商
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
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在现场和网络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不进
行发言。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
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 、 “反对” 、 “弃权”
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六、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果,在公司未发布公告之前,出席会议的全体人
员均负保密义务。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
工作人员外,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
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
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议案一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重新论证、延期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募投项目“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目前的实施情况和
实施进展,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 264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