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司代码:603110 公司简称:东方材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除张盛、吴晓俊外)、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张盛未签署保证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书面确认意见,未签署原因为:(1)年度报告关于董事席位提名的表述与实际不符;(2)上市公司存在应披未披的承诺,且该等承诺对判断理财产品是否应计提减值至关重要。
独立董事吴晓俊未签署保证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书面确认意见,未签署原因为:樊家驹曾就上市公司 5,000 万元理财产品事宜对信托产品投资出具兜底承诺,上市公司应当对该承诺予以公告披露。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庄盛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晓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秀玲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64,823.7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42,992,776.0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 253,072,759.01 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7,957,864.78 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
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有关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4
第五节 重要事项......6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0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86
第八节 财务报告......86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东方材料 指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东方油墨 指 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滕州公司 指 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
东方超算 指 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东方超算(六安) 指 东方超算(六安)科技有限公司
亲加亲 指 台州市黄岩亲加亲投资有限公司
特丽亮 指 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鸿晟鼎融 指 无锡鸿晟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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