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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2:01:49 股吧网页版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所在 2025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 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容诚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 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
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 383 家。

二、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合伙人:叶春,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葛伟斌,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邱小娇,于 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于 2019 年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并执业至今,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叶春于 2026 年 1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
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 1 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葛伟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小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容诚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项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录。容诚所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2、意见分歧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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