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全部成员均
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鉴于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独立董事丁琛先生于 2025 年 5 月 7 日离
任,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陆健先生于 2026 年 1 月 5 日离任,为保证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2026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张莹先生、独立董事吴晓俊先生、董事侯铁成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莹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参加,审议并提交董事会讨论
的具体事项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1、《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2、《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 六 届 董 事 3、《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 年 4 会 第 六 次 审 4、《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月 14 日 计 委 员 会 会 5、《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一致同意
议 报告》
6、《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 2024 年度以及 2025 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 六 届 董 事
2025 年 4 会 第 七 次 审 1、《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致同意
月 18 日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第 六 届 董 事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2025 年 8 会 第 八 次 审 2、《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一致同意
月 25 日 计 委 员 会 会 3、《公司内审部 2025 年半年度工作汇报》
议
2025 年 第 六 届 董 事
10 月 24 会 第 九 次 审 1、《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一致同意
日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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