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8 号)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翔股份”)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8.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 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债 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等费用合计 13,489,284.9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86,510,715.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划至指定
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 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3-81 号《验证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临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 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 了详细约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 立情况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增加实施主体 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华翔转债”2025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将可转债募投项目“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投资总额由 56,437.53 万元增加至 78,511.92 万元。其中,以自有资金增加投资20,574.39 万元,将“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中的募集资金1,500.00 万元调整至“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另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1,500.00 万元资金缺口。本次调整后,“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和“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仍为 57,651.07 万元;
(2)将可转债募投项目“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和“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华翔圣德曼(上海)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圣德曼(上海)”)和华翔圣德曼(山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汽车科技公司”);
(3)使用募集资金向华翔圣德曼(上海)实缴出资,其中,使用“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使用“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以上资金将全部用于相关募投项目建设和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针对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安排华翔圣德曼(上海)和华翔汽车科技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近日,华翔圣德曼(上海)和华翔汽车科技公司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分别与华翔股份、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5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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