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9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 10 月 15 日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0.00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山西华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翔股份”)已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具体情况
根据《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5 年 8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人民币 7.88 元/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5 年 8 月 27 日
2、授予数量:100.00 万股
3、授予人数:14 人
4、授予价格:7.8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时总
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股本比例
核心骨干员工(14 人) 100.00 12.05% 0.1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二)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三)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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