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杨瑞平)
本人作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瑞平,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并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同时兼任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MBA导师。此外,我还是国家级一流专业“审计学”的负责人,国家级线上线下一流课程《中级财务会计》的负责人,以及山西省“1331工程”创新团队会计方向的负责人。在其他上市公司任职方面,我担任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自2023年12月起,我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及MBA硕士研究生导师,并担任国家级一流专业“审计学”负责人、国家级一流课程《中级财务会计》负责人、山西省“1331工程”会计方向创新团队负责人。同时,兼任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2023年12月2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度要求,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亦已对本人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确认本人保持独立。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规定出席各类会议,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股东会 7 7 0 0
董事会 16 16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本人出席上述会议前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中积极参与讨论,经独立、审慎判断后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投弃权票或反对票。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兼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审计事务,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事项提供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全部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重要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均获通过。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师的沟通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高度重视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
普通合伙))召开的两次年度审计沟通会议,就审计策略、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时间安排及人员配置等进行充分交流,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确保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沟通工作
为切实履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职责,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保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持续关注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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