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华翔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88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00 万张,共计募集资金 8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1,2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8,8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汇入本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148.93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651.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81 号)。
2、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8 号)的核准,公司向山西临汾华
翔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649,746.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7.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000.0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 18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20,820.00 万元,主
承销商已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内。另减除公司为本次
股票发行累计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78.36 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741.6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4]215Z003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 76,591.45
万元,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
减:发行费用 1,348.93
募集资金净额 78,651.07
项目投入 60,721.6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3,581.45
项目投入 15,869.7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197.11
项目投入 76,591.4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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