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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8 21:05:45 股吧网页版
华翔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9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7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6 年 1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容诚召开 2025 年年度
报告审计第一次沟通会,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等进行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容诚召开 2025 年年度报
告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容诚汇报审计工作现场进展情况。现场就收入确认、关联交易、函证程序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相关审计程序初步认可并提示审计师在核算成本的工作中,关注公司成本方面的核算工作,确保存货的成本真实性,并对成本进行测试。
(四)2026 年 4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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