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崔洪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能科技”)的独立董事,2025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在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崔洪芝,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2007年在山东科技大学工作,任职教授;2007年至今在中国海洋大学工作,现任中国海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曾于2013年12月-2014年7月,作为高级研究学者,赴美国西北大学访学。研究方向:极端环境耐蚀耐磨耐热材料设计、海工装备防腐防污、材料计算设计及高通量技术、多孔材料设计制备及应用等;为本科生主讲《材料科学基础》《物理化学》《材料化学》《材料成型控制》《材料分析测试技术》《金属热处理》;指导本科生创业计划大赛、金相大赛等,获全国性奖励6次。2023年9月至今任职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
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和 6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
出席 13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事会会议 数
崔洪芝 13 13 0 0 否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 2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
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
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
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勤勉尽责,对公司内控、应收账款管理、货
币资金、战略发展、合同管理等环节做了查阅,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
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内部审计方面,听取及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的风险
提示与防范举措、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提出意见。持续关注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规范化运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作的实际
状况进行调研,在内控理论和审计实务方面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题研讨、提出了系统性的建议和运作方案,敦促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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