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武恒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能科技”)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武恒光,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山东财经大学教授,会计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审计系主任,第四教工党支部书记,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工程。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商学院会计金融系高级访问学者、台湾政治大学商学院会计系高级访问学者,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评审专家,教育部经费监管专家,中国财政杂志社《财务研究》特聘专家,中国政府审计中心特约研究员。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职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6 次股
东会,均亲自出席,勤勉履行职责。每次表决前,本人均认真的审阅了董事会及股东会全部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能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武恒光 13 13 0 0 否 6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审议,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专业性建议和独立意见。并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本人专业所长,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健全公司内控,促进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勤勉尽责,对公司内控、应收账款管理、货币资金、战略发展、合同管理等环节做了查阅,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其他两位任职审计委员会职务的独立董事们一同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了公司相关财务制度及内控流程,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中关注的重大事项。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建议和意见;在日常履职过程中,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对公司的评价,在履行职责时充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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