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维护了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在公司任职情况
金学军,男,汉族,1969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中科院上海冶金研究所(现为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材料物理博士学位,2006 年当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18 年获评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长聘教授;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海星股份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
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5 次。本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应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
姓名 出席次数 (次) (次) (次) 大会次数
(次)
金学军 9 9 0 0 0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 应参加会议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
开次数 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4 0
提名委员会 3 3 3 0
战略委员会 1 1 1 0
(三)行使特权职能
2024 年度,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汇报,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职权。
(五)现场考察情况
2024 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等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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