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南通海星电子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320600608363096C。
第三条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1321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000,000 股,于 2019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NANTONG HAIXING ELECTRONIC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西站大道 528 号,邮政
编码:22636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9,200,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与股东发生争议的,应当采用召开股东见面会、现场说明会、调解协商、商业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制造技术应用,倡导节能科技未来。
第十四条 一般经营范围:电极箔(化成箔、腐蚀箔)、电极箔生产设备
及配件生产销售;实业投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